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民用航空发动机和民用飞机税收政策的公告
市级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
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
支持对象:民用航空发动机、新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研制企业
政策要点:解释民用航空发动机、新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研制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支持内容:对从事大型民用客机发动机、中大功率民用涡轴涡桨发动机研制项目的纳税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从事大型民用客机发动机、中大功率民用涡轴涡桨发动机研制项目自用的科研、生产、办公房产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从事空载重量大于45吨的民用客机研制项目的纳税人及其全资子公司自用的科研、生产、办公房产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