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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管理办法
市级政策 现代服务业政策
发文单位: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支持对象:本市有关企业
政策要点:加快推进上海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支持内容:松江区给予资金奖励。
上海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市级政策 现代服务业政策
发文单位:市经信委
支持对象:本市有关企业
政策要点:规范和加强本市设计创新中心建设和管理,加快培育壮大设计市场主体,促进上海“设计之都”建设。
支持内容:松江区给予资金奖励。
上海市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认定管理办法
市级政策 现代服务业政策
发文单位: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支持对象:本市有关企业
政策要点:加快推进本市服务贸易发展,不断优化服务贸易重点领域的空间布局,突出重点区域信息集聚、要素集聚和资源集聚的优势,推动贸易和产业的联动。
支持内容: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对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并鼓励区商务主管部门给予配套支持,出台具有自身特色的促进政策。
上海市直播电商基地创建和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市级政策 现代服务业政策
发文单位: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支持对象:本市相关企业
政策要点:发挥直播电商基地的集聚产业作用,推动本市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
支持内容:鼓励各区结合自身发展定位,因地制宜出台政策措施,支持直播电商发展。(松江区给予资金支持)
上海市鼓励企业设立贸易型总部的若干意见
市级政策 现代服务业政策
发文单位: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支持对象:本市有关总部企业
政策要点:强化本市“四大功能”,做强做优“五型经济”,大力发展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总部型经济,进一步集聚培育更多多功能、高能级的国内外贸易企业总部,支持贸易领域头部企业做大做强。
支持内容: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聚焦贸易型总部发展,加大支持力度。对于符合外贸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资金等政策条件的贸易型总部,各主管部门可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予以支持。
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市级政策 现代服务业政策
发文单位: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支持对象:本市有关总部企业
政策要点: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加大对跨国公司的扶持培育,鼓励跨国公司在本市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提升外资发展质量。
支持内容:总部资金对符合有关条件要求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跨国公司事业部总部和全球研发中心给予支持。
上海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市级政策 现代服务业政策
发文单位: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财政局
支持对象:本市有关企业
政策要点:加快上海旅游业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促进上海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支持内容:从营造旅游业发展环境、激发旅游消费潜力出发,重点支持纳入上海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重大任务和重要创新等方面,支持对上海建设世界著名旅游城市有成效或有突出贡献的基础性、公益性、功能性项目。
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补助企业投资项目实施细则
市级政策 现代服务业政策
发文单位:市政府合作交流办
支持对象:项目注册在上海市对口地区的企业
政策要点:鼓励上海企业赴上海市对口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和克拉玛依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云南省、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贵州省遵义市、重庆市万州区、湖北省宜昌市、安徽省六安市、福建省三明市)进行投资。
支持内容:对投资项目给予补助,同一项目企业,同一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关于促进工业服务业赋能产业升级的若干措施
市级政策 现代服务业政策
发文单位: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支持对象:相关单位
政策要点:加快本市工业服务业赋能产业升级,推动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支持内容:无偿补贴,贷款贴息。
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本市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市级政策 创业引导政策
发文单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支持对象:本市事业单位科研人员
政策要点: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支持内容:离岗创业期内,由原事业单位发放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其他福利待遇由原事业单位与离岗创业人员协商确定。离岗创业人员与原事业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等级晋升的权利,并可不占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也可在创办企业申报职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市级政策 创业引导政策
发文单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支持对象:就业创业见习青年、见习基地
政策要点:提升青年就业或创业能力,组织青年到政府确定的见习基地的特定岗位进行实践锻炼。
支持内容:提供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见习带教费补贴,见习学员综合保险补贴。
关于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级政策 创业引导政策
发文单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
支持对象:灵活就业人员
政策要点: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依托平台实现网络创业。
支持内容:可按规定申请初创期创业场地房租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拟创业的,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
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建设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市级政策 创业引导政策
发文单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
支持对象:科技孵化器
政策要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发挥科技孵化器在全过程创新、全要素集聚、全链条加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持续优化科创生态体系。
支持内容:为符合条件的高质量孵化器提供资金支持、人才保障、金融联动、场景开放等多方面综合扶持。
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
市级政策 创业引导政策
发文单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支持对象:科技创业载体
政策要点:引导本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高质量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构建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生态,支撑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支持内容:纳入本市培育体系的载体且符合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根据载体的年度评级分别给予资金等多方位的支持。
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
市级政策 研发转化政策
发文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支持对象:本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
政策要点: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本市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支持内容:宣传及经费奖励。
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
市级政策 研发转化政策
发文单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支持对象: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团队
政策要点: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
支持内容:每家企业每年使用额度不超过30万元,每个团队每年使用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市级政策 研发转化政策
发文单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支持对象: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政策要点:推动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支持内容:创新资金支持项目分为A、B两档,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10万元/项的资助。在支持项目的基础上,由市科委推荐至国家相关创新创业项目或赛事,获得国家支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资助。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
市级政策 研发转化政策
发文单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支持对象:本市科技型企业
政策要点:强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
支持内容:依据本办法认定的转化项目,可依照本市相关规定,申请享受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以及有关的人才支持政策。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市级政策 研发转化政策
发文单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支持对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政策要点: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
支持内容:本市注册的企业经认定的转化项目,可按照经确认的销售项目自身所产生的直接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乘以技术贡献系数、核心技术价值占比,在政策享受有效期内申请财政扶持资金。财政扶持资金的确定,将统筹考虑项目的地区财力贡献等因素,且单个项目当年度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上海市鼓励设立和发展外资研发中心的规定
市级政策 研发转化政策
发文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支持对象:本市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
政策要点:扩大开放,增强上海全球资源配置和科技创新策源功能,鼓励外国投资者在本市设立研发中心。
支持内容:提供资金支持、跨境研发通关便利、跨境金融服务便利、人才引进与培养、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培训补贴与住房保障、登记注册便利等政策支持。